小区沿街商铺能开宠物店吗?
先引用一句法律条文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这就是说,业主将住宅改变成经营性用房从事经营必须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包括你自己)同意,并且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就不合法! 那么现在来说,第一,你租用的店面房是用来做宠物酒店还是宠物用品超市或宠物医疗诊所,这关系到店铺是否会对周围业主造成环境上的影响和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第二,如果用作上述用途则必须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而用于经营宠物相关行业的店铺在选址上必须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商埠规划,并且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第三,不管怎么说,你租用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你的租金超过了5000元/月,就必须缴纳相应的税收了。 当然,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有关部门对于宠物行业监管还不够到位,存在许多空白与漏洞,这就给一些商家打擦边球提供了方便。例如,有些宠物美容店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或者登记的是个体经营而不是公司经营,或者登记的公司注册地址不是实际经营场所等等。
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无论什么职业,都要依法经营,这样才能行得稳、走得远!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